12月27日我院召开全院中层干部会议,传达学习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、深入贯彻“九不准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部署落实“九不准”相关工作,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,把“九不准”迅速传达到每一位职工,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。
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》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、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、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。“九不准”的内容包括: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;不准开单提成;不准违规收费;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;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;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;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;不准收受回扣;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。